在公司转让、公司收购的前期洽谈阶段,买卖双方达成初步意向之后,收购方通常会支付一笔款项锁定标的公司,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定金或者订金。很多企业主分不清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区别,交易中途谈不拢、尽调发现重大风险、一方反悔导致交易失败时,就会产生钱款退还纠纷。一字之差,法律后果天差地别。企转通结合大量公司买卖真实纠纷案例,讲清股权交易当中定金、订金规则,帮助买卖双方做好尽职调查,避开资金风险,减少转让纠纷。
一、定金和订金,核心法律差异
1. 定金(具备担保效力,受民法典定金罚则约束)
“定金” 属于法定担保款项,必须书面写在意向协议、股权转让前置合同当中。
- 如果收购方违约,放弃收购:出让方有权没收定金,不予退还;
- 如果出让方违约,不卖公司、隐瞒重大风险拒绝交割:需要双倍返还收购方定金;
- 定金金额不能超过交易总价款的 20%,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罚则保护。
⚠️重点:写 “定金” 两个字,才触发定金罚则;口头约定定金,后期维权举证难度大,不利于法律维护。
2. 订金(预付款性质,无担保惩罚效力)
“订金” 仅仅属于意向预付款,不适用定金罚则。
无论哪一方原因造成交易失败,原则上订金应当退还。
- 收购方不想买了,可以要求退回订金;
- 出让方不卖,只需要原数返还订金,不需要双倍赔付;
- 如果交易继续推进,订金后续转为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。
实务很多人图省事,随意写订金、意向金、诚意金,钱款保障力度会大幅降低。
二、公司转让常见交易失败场景,钱款如何判定
场景 1:尽职调查查出重大历史风险,收购方终止交易
尽调发现目标公司存在隐瞒债务、大额欠税、被执行、股权质押等重大问题,和出让方前期描述严重不符。
- 如果是定金:属于出让方隐瞒重大事实,出让方构成违约,收购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;
- 如果是订金:出让方全额退还订金;
前提:需要留存完整尽职调查材料作为证据,证明风险是转让前就已经存在。
场景 2:收购方单方面反悔,没有任何合理理由放弃收购
收购方单纯自身原因不想收购,标的公司本身没有问题。
- 定金:出让方可以没收定金;
- 订金:出让方退回订金,如有实际产生的服务费、资料成本,可协商扣除合理实际损失。
场景 3:出让方临时反悔,抬高价格、拒绝转让公司
出让方收到钱款之后,临时涨价、把公司转让给第三方。
- 定金:收购方有权主张双倍返还定金;
- 订金:全额返还订金,造成收购方损失的,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。
场景 4:双方都无过错,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过户
例如政策原因、资质政策变动,客观上无法完成公司转让。
定金不能适用罚则,钱款应当互相返还。
三、签订意向协议必写的关键条款,避免钱款扯皮
- 分清款项用词,明确写清楚是 “定金” 还是 “订金”,不要混用 “诚意金、意向金” 模糊表述;
- 写明退款触发条件:尽职调查发现哪些风险时,收购方有权终止交易并且退回钱款;
- 写明交易失败之后的退款时限、退款路径;
- 写明定金金额,注意不超过总转让款 20%;
- 明确哪一方承担尽调、查档产生的相关费用;
- 全部约定落实书面意向书,作为后续股权转让协议前置文件,双方签字盖章。
提醒:不要直接转账,备注写清款项性质,保留转账凭证,不要现金交易。
四、高频误区避雷
❌误区 1:定金、订金只是文字游戏,没有区别
真相: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完全不同,打官司法院会严格区分两个用词。
❌误区 2:交了定金,就必须买下这家公司
真相:如果尽调发现出让方刻意隐瞒重大风险,收购方可以解除意向,要求返还甚至双倍返还定金。
❌误区 3:口头说好是定金,没写书面协议也可以生效
真相:没有书面协议,对方否认,很难适用定金罚则,法律维护举证困难。
❌误区 4:定金想交多少就交多少
真相:超过总价款 20% 部分,不支持定金罚则。
五、发生钱款纠纷如何处理
交易失败之后,双方就定金订金退还产生矛盾:
- 保存意向协议、转账记录、尽职调查报告、沟通聊天记录;
- 优先友好协商退款事宜;
- 协商不成,按照合同约定,申请调解、商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总结
公司转让前期支付的钱款,一定要分清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。定金具备担保惩罚效力,订金只是普通预付款。交易前做好尽职调查,在意向协议中写清退款条件、违约情形,明确款项性质,避免交易失败之后产生钱款扯皮,减少转让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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